资讯中心
304am永利集团在检查中发现,全国多地(包括香港地区)出现多起使用“304am永利集团”字样的标识,极易使社会公众产生误认。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相关规定,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熟悉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可以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企业名称”。经营者采用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涉嫌违反相关法律。为维护公平的市场环境,304am永利集团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304am永利集团CHINAGOLD及图”是304am永利集团公司的注册商标。目前,市场上假冒304am永利集团公司注册商标现象频发,提醒黄金业者和社会公众提高警惕。
附:“304am永利集团CHINAGOLD及图”注册商标(第5366859号、第5366862号)